【明報專訊】據土力工程處資料,香港約有6萬個已登記人造斜坡,其中約2萬個為私人斜坡,其餘為政府斜坡。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私人斜坡需由業主負責維修。土力工程處前處長陳健碩指出,私人斜坡業主有責任處理相關斜坡排水,若發現水流突然增加,建議聘請註冊專業土木及結構及註冊岩土工程師,研究曾否出現山泥傾瀉,阻塞既有水道或出現其他人為因素,以釐清追討責任。 陳健碩認為,私人斜坡業主需承受天然風險,大部分地契條款亦訂明,業主須負起管理土地的疏水責任,除非有足夠證明上游政府土地水流增加,是由於有人為因素或山泥傾瀉而未及處理引致水流改變,或其他突發原因,否則政府鮮有為個別屋苑額外興建排水系統,以符合公帑使用原則。 他續指,天然山坡地貌演變過程漫長,水道鮮會突然形成,建議聘請專業人士,查找因由,以便追討責任。他提及,曾有屋苑受上游斜坡政府工程影響,水流突然增加,事後由政府額外興建排水系統。他補充,渠務署一般負責區域性工程防洪,例如於半山區建雨水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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