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兩支雙飛人售5萬 店員判入教導所勞教中心
受虐兒童受傷求診 元朗最高
警反恐演習 模擬畫廊挾人質
竊局長車 兩內地漢落網 天眼助破案 起回iPad公事包
三劫便利店 斧頭賊就擒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夫墓碑上遭除名繼母入稟促4子女換碑

【明報專訊】4名子女被指拒絕將繼母的名字刻在亡父墓碑上,更向教會發律師信禁止他人擅自改動墓碑。繼母及其親生子女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指繼母有份出錢租墓建碑,要求4人執行原本協議更換墓碑,或賠償違反協議的損失。

攤分墓碑費協議須刻兩房人名

兩名原訴人為楊美鳳及其親生子女黃馨致,4名被告分別為黃念祖、黃梓玫、黃國偉及黃俊浩,分別是楊的亡夫黃廣清與前妻所生的兒女。原訴一方在入稟狀指出,黃廣清前年11月30日去世,兩方翌月準備其身後事,他們於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薄扶林道墳場租用墓地後,同意平均攤分墓地租金及墓碑費用,條件是先人墓碑上須刻上6人的姓名。

協議達成後,6人支付合共18萬元墓地租金及13.8萬元墓碑費用,被告之一黃念祖則向江聯基石廠訂造墓碑,碑文內容亦由他準備。原訴人之一黃馨致支付有關開支數日後,發現碑文草稿中,其母親楊美鳳的身分是「繼母」而非「妻子」。黃馨致要求黃念祖修改,但一直未獲得對方回應。

直至去年3月,6人在原訴一方家中討論黃廣清的遺囑事宜,會面結束後黃馨致截停黃念祖,黃念祖同意按對方要求,交出最終修訂的碑文版本,但黃馨致及楊美鳳發現,楊的名字在碑文中被直接刪去,但兩原訴人未及抗議,一眾被告已經離開原訴一方的家。

4子女律師信寄教會禁改墓碑

黃廣清的墓碑於去年5月建成,黃馨致於3個月後到該墳場訪亡父墓地時,發現碑上並未刻上其母親的名字。江聯基石廠及教會均向原訴人表示無能為力,因為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收到4名被告寄來的律師信,禁止任何人更改墓碑,除非該等人士與眾被告達成協商。

兩名原訴人指出,其代表律師曾去信被告一方,要求眾被告遵守早前協定,但未獲回覆,故原訴人遂興訟解決。原訴人又估計,更換墓碑開支約13.7萬元。

【入稟編號:DCCJ1971/17】

 
 
今日相關新聞
夫墓碑上遭除名繼母入稟促4子女換碑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