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鄧桂思周四第二度換肝,現於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情G危殆。港大外科學系肝臟移植科臨H副教授吳國際昨午巡房後表示,鄧桂思已可伸c、睜眼及依指示閉眼等,惟大手術後身體機能復元需時,現仍要用呼吸機及洗腎。吳稱,鄧桂思的呼吸機氣喉出現小量真菌,未來數天須密切監察。若其肺部受感染,最嚴重可影響新肝臟運作,致肝功能衰退。至於捐肝的鄭凱甄目前已返家休息,鄭母昨回覆本報表示,阿甄精神不俗,「埜o又食得」,昨日吃了清淡米線和剪了頭髮。 高永文:餘下任期展未成年捐贈諮詢 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稱,衛生署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上周有1500多人登記,至昨日累積25萬登記人次,較去年多5萬,但仍不足夠,需加緊宣傳。高指出,今次事件引發未成年人是否適合作活體器官捐贈的討論,局方已決定今屆政府餘下兩個月任期內展開諮詢,同步研究需否引入預設默許制度及能否做到兩家庭之間互捐贈腎臟的安排。至於是否修改法例,要視乎諮詢結果再決定。 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副主席黃幸怡則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稱,本港器官捐贈率偏低,每年約4.4萬人離世,委員會在2015至16年收到334人捐器官資料;今年首季的屍肝捐贈數目僅7宗。鄧桂思長女Michelle未夠18歲,未能捐肝救母,引起社會關注法例應否有彈性。本身是律師的黃幸怡稱,改動法律須有充分討論,在未討論細節前,對賦予委員會酌情權,讓未達法定年齡者捐器官的建議有保留。她說,若相同情G發生在自己身上,她不希望女兒「以身相救」。 今年首季僅7屍肝捐出專家:比率低 黃幸怡稱,委員會在2015至16年審批46宗在生無關係人士的器官移植申請,當中7宗的器官捐贈和受贈人沒親屬關係,令其印象較深刻有3宗,包括兩宗受贈的嬰孩,其父母都不適合捐器官,另一宗是去年10月退休校長胡文明因急性肝衰竭昏迷,幸得前下屬副校長的太太捐肝。她說,活體器官移植手術有風險,若有更多離世者願捐器官,可免活人受苦。 目前瑪麗醫院尚有多名病人等待器官捐贈,包括肝硬化病人郭樹強、心衰竭的11歲男童鄧啟謙及工程師單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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