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單親母親前年獨留3子在家,11歲長子趁機離家徹夜不歸,母親翌日傍晚5歲次子出門尋找兄長,但次子同樣不想回家,在街上流連,幸被途人發現;長子則失蹤兩日後才被警方找回。母親昨承認疏忽照顧兒童,暫准保釋等候判刑。 33歲被告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疏忽照顧兒童罪,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先索取被告感化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5月18日判刑。據悉,被告是一名育有3子的單親媽媽。 拒照顧兩弟 11歲兄離家 控方案情指出,前年12月27日中午,被告獨自離開葵涌h住所,囑咐當時11歲的長子照顧5歲和3歲的弟弟,但長子不想照顧他們,偷偷離家,在屋h附近和朋友玩耍。 被告稱須在家照顧幼子 被告發現長子不在家,也不接聽電話,甚至徹夜不歸,遂於翌日(28日)傍晚8時茼舅l獨自下樓找尋兄長,而被告則聲稱要在家中照顧幼子,想待幼子入睡後才去找長子。 找到兄長 齊去玩不返家 當晚有途人發現被告的次子在街上流連,於是報警,警方到場把次子帶回家,並拘捕被告。次子向警方稱當晚去過商場及公園,成功找到兄長,但兩兄弟並沒有回家,而是一起玩耍,後來因兄長拒絕回家,兩人便分道揚鑣。次子被送到醫院接受檢查,發現其右手腕及左手背有約3至4厘米的竹棍痕,但不能確認受傷時間及傷勢成因。 至於長子,他失蹤兩日後於同月29日被警方尋回,送院後發現兩邊膝頭及右大腿有瘀傷,他稱可能是在離家出走其間踩單車或踢足球時弄傷。 【案件編號:WKCC1412/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