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列治文市議會的規劃委員會日前討論農業保留地(ALR)上興建房屋限制而修改附例的建議,委員會初步通過對房屋面積設上限,在半英畝以下農地的,最大房屋面積500平方米,超過半英畝農地的房屋最多1000平方米;動議仍有待市議會投票確定。 列市議會上月通過一動議,讓市府職員就限制農地房屋面積研究如何修改附例,市府職員周三將建議呈規劃委員會討論,並建議將農地房屋面積的上限設為500平方米(5382平方呎)。 有逾100名民眾出席當晚的會議,而委員會經過近5個小時的馬拉松式討論後,上限一律為500平方米需作出妥協。 列治文市長馬保定(Malcolm Brodie)提出修訂動議,將土地面積少於半英畝的房屋限制定為500平方米;而半英畝或以上的土地,房屋面積上限為1000平方米。這動議以四票對兩票初步通過。 投反對票的市議員有盧仙泳和史蒂夫斯(Harold Steves);盧認為20英畝以下的房屋面積限制應為1000平方米,而更大的農地的房屋面積上限應為1500平方米,史蒂夫斯則認為高度限制要減低。 馬保定指出,他提出的動議是一個平衡方案,因為有民眾想限制房屋面積,亦有部分不想。 代表列市不少農地社區的團體Richmond Farmers Institute到場表達不滿,主席Todd May指社區內大部分人的意見被忽視。 有關動議仍需得到全體市議員在市議會中投票確定,料會議將在下周舉行。若獲得市議會通過便會進行公聽,這部分料會在5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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