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參與區議會選舉的長沙灣社區發展力量成員李文浩,去年立法會選舉前夕為競逐連任立法會議員的黃毓民在街站助選,其間遭眼鏡店東主「請飲可樂」,上衣胸口位遭淋濕。店東昨稱不滿李在業主立案法團會議上經常反對其意見,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罰款3000元。 長沙灣東蘭閣前業主立案法團秘書、眼鏡店東主謝少良(46歲)昨聲稱自2015年加入立案法團,希望協助街坊爭取改善居住環境,惟會議上經常遭李文浩反對其提議,去年8月20日在街站遇到李時,一時愚蠢下犯案。據了解,被告於去年7月已因私人理由辭任法團秘書。 罰款3000元 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幼稚,應接納及包容反對意見,透過對話及理性討論解決問題,但被告行為沒有對事主造成實質傷害,只有不便,故判罰款。 案情指事發當日早上,被告向正在長沙灣做街站的李文浩潑可樂,並指「請你飲可樂」。李報警求助,但當警員到場時,被告稱兩人互潑汽水,警方當時拘捕兩人。被告後來在警誡下稱,他意外將可樂潑到事主。警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無條件釋放李。 【案件編號:WKCC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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