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9日加新社電)加拿大人權委員會(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建議﹐應更多關注兒童權利。加國兒童可享有的尊嚴、安全、教育和家庭等基本權利﹐都比不上其他群組。人權委員會說﹐它向國會提交2016年年度報告﹐旨在揭露兒童權益的一些問題。 報告查看的事項包括﹕原住民保留區的兒童福利服務﹐跨性別兒童的權利、殘障兒童的權利﹐移民兒童與父母一同在拘留所拘押時應有的權利。聯邦政府承諾改善原住民保留區的兒童福利服務﹐但原住民團體說﹐沒有真正改善。報告說﹐跨性別兒童經常受人欺凌或騷擾﹐殘障兒童也有類似報告。它引述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的報告﹐估計從2010年到2014年期間﹐加拿大平均有242名兒童因移民理由拘押。這個數字較低﹐因為它不包括本身沒有正式拘押令﹐但與父母一共拘留的兒童。 人權委員會首席專員蘭德利(Marie-Claude Landry)說﹐兒童受到公平待遇﹐是保證整體人權的最好方式。她說﹕「保證兒童有平等機會發展﹐不管他們本身有沒有障礙﹐那是保證基本人權的最好方式。他們今天受到什麼待遇﹐在很大程度上﹐都會決定他們日後怎麼對待別人。」 蘭德利說﹐加拿大是個重視人權的國家﹐它必須保持這個價值觀。報告指出﹐委員會在2016年收到1,488宗投訴歧視個案﹐都是人們爭取人權的個案﹐其中60%涉及殘障。幾乎一半的殘障投訴個案﹐與精神健康問題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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