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佔領運動2014年發生,涉及佔中的罪案被補者包括佔中參與者和警員,據警方數字,佔中期間共拘捕955人,另有48人於其後被捕。截至今年3月27日,有225人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12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81人被定罪及42人須簽保守行為。 上月底,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9名佔中參與者,分別被控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而公民黨前成員、七警案「主角」曾健超在佔領期間,於龍和道向警員淋潑液體及抗拒嘗試制服他的警員,去年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名成立判囚5周,目前正在服刑,本月20日(周四)出獄。 另外,7名警察在佔中期間襲擊曾健超一案,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囚兩年,7人正在服刑。警方上月底亦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拘控在旺角涉揮動警棍毆打市民的退休警司朱經緯。根據監警會去年底發表的周年工作報告,該會接獲涉及佔領運動的172宗須匯報投訴中,有168宗調查結果已獲監警會通過,警方仍有4宗未完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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