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牽頭的智庫「香港願景」,昨就《基本法》23條立法發表具體建議,包括以「先易後難」方式分兩階段立法,第一階段先更新現行刑事罪條例下「叛逆」和「煽動叛亂」罪內容,及為「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立法。曾鈺成認為下屆政府應就23條立法展開討論,但未有評論立法時間表。
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昨透過辦公室回應,稱23條立法是政府憲制責任,過去經驗顯示這議題極易引起社會爭議和動盪,故下屆政府須「權衡輕重、謹慎行事」,並嘗試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
涂謹申﹕低民望難展開討論
民主黨黨團召集人涂謹申稱,林鄭月娥低民望當選,難以想像她可展開23條討論工作,「展開討論就是展開撕裂」。他解釋,特首選舉落選人曾俊華亦有提出類似建議,但在其高民望下,由於市民相信他施政不會單一地「依從西環意旨」,「勉強可能還有機會(開展)」;而林太本身低民望下當選已令社會對她不信任,「甚至將不信任投射於中央」,若林太開展23條立法工作,涂形容屆時不止寸步難行,政府面對的情G將「直情慘過2003年」。
林鄭月娥在選舉政綱無承諾為23條立法,只稱會創造有利環境,曾鈺成昨在記者會中回應稱,「我們這樣坐蚖﹛y要凝聚共識、請大家支持理解』,是達不到目的」,認為最有效釋除社會對23條立法疑慮的方法,是列出立法條文,讓社會有基礎討論。
首階段限武力行為 不以言入罪
曾鈺成強調,智庫建議第一階段立法的4條罪行,均牽涉戰爭、武力或嚴重犯罪行為,「不存在發表一些文章、或講一些說話表達意見便入罪,這是絕對不會」。問及在其建議下,提倡港獨或就港獨組黨會否犯法,曾鈺成稱,這些行為不在該4條罪行下的禁止範圍,但「不等於合法,因香港有其他法律」。
智庫建議在立法第一階段,更新叛逆罪和煽動叛亂罪中帶有殖民地色彩的字眼,如將「女皇陛下」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將「叛逆」罪改名為「叛國」罪,另外為「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立法。
次階段禁竊密聯繫外國組織
智庫建議在第二階段,才為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香港政治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立法。曾鈺成稱會將建議交予林太,強調不是期望對方甫上任便推動立法,但「不做(立法)不是選擇」。他又指不認為香港需引入內地國安法,但近年不時聽到相關議論,相信若23條立法「愈拖延得耐,提出這些主張的聲音會愈強烈,壓力會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