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藥物欠紀錄 西醫丘國慶除牌緩刑
【明報專訊】屯門西醫丘國慶於2013年被發現管有危險藥物,而未有按法例妥善備存紀錄,違反《危險藥物規例》,同年12月於屯門區域法院被判罰款2.2萬元。醫委會昨就事件聆訊,判處他除牌兩個月,緩刑1年。
案情指出,衛生署於2013年5月20日到丘國慶的診所巡查,當時丘交出9本載有危險藥物紀錄的筆記簿,惟備存的紀錄與法例規例規定不符,接收藥物者的姓名及地址、發票號碼等全無紀錄。衛生署人員亦發現9920粒藥物及約1.96萬粒膠囊,全屬危險藥物,但沒有紀錄。被告兩日後主動通知署方,自己再在一個櫃找到更多危險藥物。署方人員同月28日巡查時,再查獲1136粒膠囊。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丘國慶已感到非常後悔,事後有進修,又指他為人有善心。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表示,該會已多次重申,妥善保存危險藥物紀錄的重要,而有關表格並不複雜,遵從法例規定沒有難度。他說,被告事發已在診所停止訂購及儲存危險藥物,另考慮到被告已從錯誤中學習,且重犯風險低,判處他除牌兩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