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M.A.D.
想要 = 需要 ?
【明報專訊】漫畫中的Angela,為了一定要吃到八爪魚丸,不管承諾、還大吵大鬧想要Max和dotcom遷就自己,一定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明愛長康兒童及青少年中心小學輔導員趙雅儀(Sharon姐姐)表示,懷有目的大吵大鬧、企圖透過這種行為得到心中想要的,都不是正確的行為呢!除了美食,面對精美的文具、玩具,你想立刻擁有它嗎?如果父母不准,你會否像Angela一樣哭鬧呢?Sharon姐姐與大家分享三個步驟,以防你變成第二個Angela﹗
■想一想
你認為Angela的行為是好行為嗎?為什麼?
1. 需要vs.想要
不需立刻下決定,先分辨出物品是「必需品」還是「奢侈品」。有些物品可能只是自己想要,非需要或必要,先回家檢查有否同類物品吧!
2. 列購買原因
列出想要物品清單,並寫出或畫出購買原因,例如家中沒有該類物品等,再思考是否合理需要。
3. 與父母商量
經過思考,認為還是想要擁有,可為自己定下儲蓄目標以達成願望;或向父母表達自己思考過的購買原因,一同商量是否值得及需要購買。
現實會有不同限制,不一定事事如願以償,行動前學會思考背後原因是否合理,不只有助冷靜自己,也更容易與人商量呢!
文:大海
圖:謝偉豪
■提提你
因應農曆新年假期,《常識學堂》將於1月23日、30日暫停,2月6日再與大家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