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點對點:港深合建科技園 選址落馬洲河套
【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2007年被港府列為「十項重大基建工程」之一的落馬洲河套區被閒置達20年,終有突破發展。港府1月3日與深圳市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在87公頃的河套區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由香港科技園公司管理,使用本港法律。園區將發展機械人技術、生物醫藥、智慧城市及金融科技四大領域,估計可創造約4萬職位。
歷來最大創科平台 料創4萬職位
「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將是香港歷來最大的創科平台,面積為大埔科學園的4倍,由香港科技園公司成立附屬公司營運。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黃克強表示,公司仍在構思新園區的定位及財務計劃,包括是否為下游生產或前期試驗生產提供地方,他指項目用地的平整工程一般需時4至6年,料7年半後新園區會有第一座大廈落成。
正在休假、等待中央批准辭職的政務司長林鄭月娥1月3日表示,港深兩地政府2016年底經過多次磋商,在土地業權問題及共同開發機制終達成一致意見,深圳確認港府自1997年7月1日起依法擁有河套區的土地業權,備忘錄亦一併釐清因深圳河拉直後的其餘8幅「過境土地」業權,總共有4幅(包括河套區)原屬深圳範圍的91公頃土地納入本港範圍,另5幅總面積約12公頃土地納入深圳。
林鄭月娥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三大合作原則,園區採用本港法律及土地行政制度;發展屬非牟利,即港深雙方不獲盈利收入;雙方以共同協商、互利共贏的精神處理問題。她強調,園區並非地產項目,但會預留空間作宿舍等配套,她又希望新園區與毗鄰的「深方科創園區」打造成「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河套業權歸港 港府負責基建
土地將由香港科技園公司成立附屬公司負責上蓋建設、營運、維護及管理,河套區的基礎設施由港府負責,預料最高總樓面面積達120萬平方米,當中大多發展成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設施及文化配套設施,小部分作商業用途,不設住宅。政府消息人士粗略估計,科學園現有約1.3萬個職位,若以總樓面面積的增長3倍推算,日後河套區或能創造多達4萬職位。
特首梁振英表示,新園區將是港深兩地在創科上互利共贏的最佳體驗。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兼市長許勤稱,新園區對兩地發展創科十分有利,亦是深圳面向香港的平台。
不過此「平台」被自然保育區包圍,附近亦有候鳥棲息地蠔殼圍,有環團擔心河套區發展會截斷雀鳥來往蠔殼圍及米埔的飛行路線,包括瀕危的黑臉琵鷺。—綜合《明報》報道
■知識增益
香港創科產業方向
香港在回歸後茪O發展創科業,港府在2009至2010年施政報告把創新科技列為六項優勢產業之一,致力推動香港走向知識型經濟。
成立創新及科技局
2015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負責制訂全面的創新及科技政策,結合「官產學研」(即是政府、商界、學術界及研發界),加速香港的創新、科技及相關產業的發展。創科局成立以來,政府稱投入超過180億元,推出多項基建及資助計劃,包括促進大學創科研發、推動「再工業化」、扶助創科初創企業、資助中小企升級轉型及改善市民日常生活的計劃。
提供基礎設施
香港科學園2002年啟用,供科技企業租用進行研發工作,主要科技領域是生物醫藥、電子、綠色科技、資訊及通訊科技、物料與精密工程。2004年數碼港啟用,期望將香港發展成亞太區內領先的資訊科技樞紐。政府2016年提出「再工業化」概念,調整大埔、元朗和將軍澳工業h的政策,推動智能生產工業。
提供資助
2010年4月推出「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為企業進行應用研發所作的投資提供現金回贈。2016年1月,政府宣布預留20億設立創科創投基金,支援初創企業;2016年11月推行5億元「科技券先導計劃」,資助本地中小型企業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同年12月推行20億元的「院校中游研發計劃」,資助大學作中游科研及將其研究成果商品化。
推動STEM教育
教育局自2015年大力推動STEM(即科學、科技、工程、數學)教育,期望為學生提供更多學習活動,讓學生能有效結合科學、科技與數學知識,發揮探究、協作和解難能力,培養創意、創新,甚至創業精神。
與內地合作
政府在2004年首次推出「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鼓勵廣東和香港兩地的科研機構和產業合作。2007年深圳和香港簽署合作協議,成立「深港創新圈」,加L在人才及資源方面的交流和共用。香港多家大學分別在深圳設立產學研基地及研究中心,另一方面,16所國家重點實驗室及6所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均在港設伙伴實驗室和分中心,結合內地的人力資源及香港的應用研究能力和經驗。
◆港深合建科技園(見圖)
■模擬試題及答題指引
資料回應題
1. 參考資料,指出各主要持份者對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計劃的意見。
香港政府:支持計劃
1. 特首梁振英表示港深兩地在創科上是互利共贏
2. 釐清了因深圳河拉直後的河套地區等邊境區域的業權,解決爭議。而深圳是製造業基地,方便創新科技技術和商品投產,以及應用研究
3. 前特首曾蔭權在2007年施政報告已將河套區發展納入十大基建工程,開發空置土地,亦鼓勵建造業及創科行業發展,至今計劃終於上馬
內地政府:支持計劃
1. 深圳市委書記兼市長許勤稱「新園區對兩地發展創科十分有利,亦是深圳面向香港的平台」
2. 香港擁有國際商業平台及流通資訊,助內地創科企業及人才走向國際
科技界人士:支持計劃 惟位置不利
1. 計劃增加就業及創業機會
2. 期望在港深兩地創科發展協作下,園區可成亞洲創新中心,吸引更多資金、資源及人才
3. 加強兩地的科技人才及技術交流,互惠互利
4. 開拓香港、內地甚至國際市場
5. 科技園位置偏遠,不便香港人員前往,深圳人員入園也需辦過境手續
環保團體:有保留
1. 發展及興建計劃需顧及環境保育
2. 園區被自然保育區包圍,附近亦有候鳥棲息地蠔殼圍,發展可能會影響自然生態
延伸回應題
2. 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香港政府與深圳政府合作在落馬洲河套區發展科技園計劃有助香港社會發展?試加以解釋。
解題
1. 可回答「很大程度上同意」或「很小程度上同意」,惟必須兼顧正反兩面意見,列出一方理據之餘,也要提及另一方理據,使論說更完整有力
2. 可從政治、經濟、環境、科技發展等方面思考分析
建議答案
「同意」觀點可包括:
1. 位置接近科學園及深圳:「港深創新及科技園」與大埔科學園相距不遠,有助集中本地的創科人才和資源,同時方便港深兩地人員來往,有助創新科技技術和商品投產及應用研究
2. 鼓勵創科發展:計劃提供空間及設施予行業發展,培育創科人才,並期望園區成為亞洲創新中心,吸引更多資金、資源及人才
3. 就業創業機會:計劃建築期間為建造業工人提供工作機會,建成後園區內將創造約4萬職位;也為企業家帶來創業機會
4. 深港協同效應:深圳可借助香港在國際營商及法制環境方面的優勢,以及強勁的研發技術。深圳則具生產能力,兩地加強合作,相信能互惠互利
「不同意」觀點可包括:
1. 協議不公:整個項目由出資興建基建,到具體營運皆由港方負責,港府雖擁有河套區土地業權,但需獨自承擔發展開支,似乎有欠公允
2. 破壞生態:河套區被自然保育區包圍,是瀕危物種的棲息地及飛行路線,計劃可能影響生態環境
3. 位置偏遠:園區地理鄰近深圳邊境,港人前往園區的交通費時和成本昂貴
4. 建造業缺人:本港建造業一直人手不足,曾多次討論輸入外勞事宜。目前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機場第三條跑道等大型工程項目同時進行,令人擔心是否有足夠工人興建科技園
顧問教師:古俊彥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