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憬與的士司機互毆
兩人同遭起訴
[2017.01.10] 發表
【明報專訊】台灣女藝人李妍憬去年10月底與朋友乘坐的士時,因與司機賀業輝口角繼而爆發肢體衝突,雙方互控傷害。案件今日偵結,李、賀兩人同依傷害罪被起訴,至於妨害名譽等其餘部分則不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李妍憬案發後曾提供當時她以手機自拍的畫面作證,指控司機賀業輝打她;李的經理人則指出,當時是因為李妍憬要求司機先去其它地方,司機拒絕因而引發衝突。
至於賀業輝則指出,事發原因是有醉意的李妍憬和她的朋友上車後,李女一直罵三字經,雙方才生口角。後來李用腳踢他的座椅背,他才停車與對方理論,誰知下車後被李和其女友聯手攻擊,李女還用靴攻擊他的頭部,他左手臂也被抓傷。事後李妍憬在網公開事件並指控賀,賀的女兒則在發文留言回應指李妍憬是在「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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