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引入空屋稅
溫市府在3月發表空置房屋報告指,在2014年時全市共有1.08萬個空置單位,儘管報告發現,溫市空置率在過去12年並無明顯增長,但溫市仍然決定引入空屋稅,並於11月16日表決通過。溫市空屋稅是全加首創。
空屋稅稅率將按照政府估價1%計算,市民最快將於2018年根據2017年空屋情況繳交第一次空屋稅。空屋稅只適用於「投資物業」,而「自住物業」則豁免。屋主必須自行申報,空屋屋主若未申報或未繳空屋稅,將面臨5%的罰款,並於每年12月31日將罰款加入地稅中徵收。欠款還會加上利息,以每日計算,屋主若被發現欺騙市府,可能面臨每日最高一萬元的高額罰款,直到遵守空屋稅附例為止。
市府同時也列出8項豁免條件,包括市府批准裝修或改建、居住者需要醫療照顧、屋主死亡後進行遺囑認證、房屋在過去一年內過戶、房屋單位受到物業租賃限制、主要住所在別處的屋主在屋內一年只住六個月、房屋被法院查封、物業用途受到限制無法興建住宅建築。
溫市府為了推行空屋稅,根據用電量統計分析空屋情況發現,2002年全市的房屋空置率為4.9%,即8400個單位,而到2014年時則為4.8%,即1.08萬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