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諷金溥聰男妓 判罰5000元
[2016.12.30] 發表
【明報專訊】據《中時》報道,作家馮光遠撰文諷刺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被金提告獲判無罪定讞後,他去年又在臉書以「法院認證的男妓」「混蛋」等批評金,又被金溥聰提告,一審判決馮無罪,高院30日改判罰5000元定讞。
金溥聰與馮光遠的紛爭導因,馮在2013年於個人部落格「國寶級白目馮光遠在此」連續發表文章,諷刺馬金2人有「特殊性關係」,金提告認為馮影射他與馬有同性戀關係,涉嫌誹謗,但馮光遠被判無罪定讞。
去年9月16日馮光遠又在臉書上,以「關於特殊性關係之臨時性寫作」為標題,內容以「混蛋、爛咖、下流胚」批評金溥聰,金憤而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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