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核發「同性伴侶證」
[2016.12.27] 發表
台灣立法院昨日初審通過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明定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至於有關收養小孩,也規定法院認可收養時,不得以收養者性傾向、性別、性別特質等理由,而有歧視對待。
台北市政府則於昨起核發「同性伴侶證」,民政局統計,昨天共有7對同性伴侶申請、發出14張證,同性伴侶可憑此證簽署醫療手術同意書、申請家庭照顧假等。
更多中國新聞
【明報專訊】台南市安南區北安路2段一家加油站後方草叢空地,26日下午3時許遭人發現一具中年女屍,死者頭套上黑色垃圾袋,警方查出魏姓女子遭人以...
詳情
【明報專訊】70歲的前大有巴士董事長薛金長,涉嫌於今年8月間及9月間,2度前往苗栗一間量販店,行竊一台微波爐及民生用品,總價值約6千元。薛男...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