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的iPhone 6系列被認定侵犯一家中國手機廠商的外觀設計專利,面臨禁售。蘋果不服裁決,以違反程序、越權為由將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告上法院,尋求翻盤。 北京市知產局今年5月認定,蘋果的iPhone 6和6 Plus與深圳佰利公司的「手機(100C)」只存在「微小差異」,侵犯佰利搶先在中國註冊的外觀設計專利,下令蘋果停止銷售這兩款手機。 北京晨報報道,蘋果公司不服上述裁決,向北京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案7日開庭審理。 蘋果公司方面請求法院撤銷北京市知產局的裁決,並宣告iPhone 6和6 Plus外觀設計未侵犯佰利的專利權。 蘋果方面主張,北京市知產局在行政程序中存在違反法定程序、超越職權的行為;在處理決定中,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也存在錯誤。「兩款手機側面設計的區別並不是局部細微差別,而是有明顯區別。」參與庭審的佰利公司指,iPhone 6系列上市前,公司曾發函蘋果要求洽談外觀專利,卻未得到蘋果理會。「我們認為蘋果公司應該尊重中國法律,不要試圖破壞中國的知產保護制度。」 據報道,兩造在這場持續1天的庭審上激烈辯論,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將擇期宣判。 儘管北京市知產局下令禁售,蘋果仍在6月宣布,在上訴裁決未定之際,iPhone 6、6 Plus、6s、6s Plus和SE將繼續在中國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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