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監警會委員全由特首委任,負責審核警方投訴警察課提交的調查報告,但委員出席會議的紀錄欠佳。在2015/16年度的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的4次聯席會議,30名委員中,有20%委員出席率在五成或以下,其中獲委任近兩年的新意網行政總裁任景信,從沒出席聯席會議,民權觀察認為情G「並不理想」。
任景信去年1月1日獲委任,本報翻查監警會2014/15年度及2015/16年度的年報,發現他在獲委任以來從沒出席聯席會議,6次會議全數缺席。任景信接受電話查詢時表示,基於監警會保密原則,不便接受傳媒訪問,但自己是視乎職務決定是否出席會議,他沒正面回應為何不出席聯席會議,只荌O者向監警會公關查詢。
監警會回應表示,委員參與監警會事務,除內務會議及聯席會議,亦包括各審核小組、小組委員會及與各持份者聯繫的活動等。
監警﹕任積極參與管委會
任景信同時是監警會管理委員會成員,監警會去年9月成立特別專責小組,調查退休警司朱經緯案「泄密」原因,任景信亦是小組一員。有監警會中人表示,任缺席聯席會議,但在約每月開會一次管理委員會,在審議監警會行政、預算及人手事宜,任的參與度屬積極,常發表「具建設性意見」,改善監警會運作,未知他全數缺席聯席會議的原因。
根據監警會年報,監警會於2015/16年度共有4次與投訴警察課的聯席會議,任景信從沒出席,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及律師黃德蘭出席過1次,議員黃碧雲與同時任監警會副主席的張華峰出席了2次;內務委員會方面,大律師甄孟義於6次會議中出席了2次,馬學嘉、杜國鎏與已離任的馬恩國及陳章明的出席率則僅及一半。
黃碧雲:會議或與立會撞期
黃碧雲表示,監警會的會議日期大多早於數周前得知,但有可能與立法會議撞期,若遇上自己動議的議案及口頭質詢,「便無可避免要缺席」。她強調「有出席不代表有參與」,指有不少委員於會議期間不發一言,白白流失當面向投訴警察課直接查詢案件詳情的機會。另有委員指出,監警會除內務會議及聯席會議外,其他會議及活動繁多,委員從中作取捨不足為奇。有監警會中人表示,有出席紀錄雖頗齊全的委員,卻經常早退、參與度低。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委員現時的出席表現,反映其委任制度存問題,把監警會審核調查報告的重責,放在本身有繁重工作在身、對人權沒認識及興趣的人身上。沈又表示,近年政府常委任有強烈建制或撐警背景的委員,若有委員對審核投訴乏人權意識及興趣,憂慮影響審核質素。
明報記者 利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