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聶樹斌被控姦殺伏法 重審判無罪
【明報專訊】經歷22年,河北石家莊聶樹斌(圖)被指姦殺女子冤案,終於有個結果。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對於此結果,聶母張煥枝只說了兩個字:「滿意。」
12月25日,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第一法庭聽取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及律師李樹亭意見。張煥枝女兒聶淑惠表示,律師和其母親是昨天下午到達瀋陽的。
1994年8月,河北石家莊西郊粟米田發生一宗姦殺案,當年只有21歲的聶樹斌被警方被警方作為嫌疑人,被捕後遭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判處死刑,1995年被執行死刑。
惟10年後的2005年1月,曾犯下多宗強姦殺人案的王書金在河南落網,後主動供述稱自己是石家莊西郊粟米田姦殺案真兇,但後來他的此項供述未被法院認定。王書金於2013年9月終審被判死刑,目前該案處在死刑複核階段。聶樹斌案爆出「一案兩兇」,復查十年一直沒有結果,直到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東高院對聶案異地再審。此後復查四度延期,2016年6月8日,最高法決定再審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