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秀金被捕時「平靜溫和」
對警稱因有女兒不會自殺
【明報專訊】「毛毯裹屍案」疑犯滕秀金昨天繼續受審。控方排出的證人已經從最初的警方到達案發現場,進展到取證和拘捕滕秀金的階段。
多倫多警方鑑證科警官馬秦(Michael Marchen)昨天作證時稱,他和助手於案發的當天即2012年2月29日的下午5時許抵達現場,現場發現的物品中,包括加元3600元、美元1600元。另外還有一張引起警方高度重視的「加拿大輪胎」公司購物發票。這張發票的購物日期是2月27日,也就是案發之前2天。
購物金額總共334元。從發票上細察,所購買的物品中比較貴的包括:絞盤,89.99元;液壓千斤頂,31.99元;千斤頂剪刀,29.98元;聚光燈,29.98元等。
從馬秦昨天提供的的死屍相片看,屍身是被塑料紙從頭到腳包裹起來,見到有繩索束縛其頭頸,身上則有桔黃色和黑白相間兩種織造物覆蓋包裹。
馬秦昨天向陪審團稱,當走近藏屍的儲藏間時,旁邊的洗手間裏散發出頗濃烈的驅除屍體腐臭的漂白粉味,加重了現場緊張氣氛。
警方於案發當天下午3時許,拘捕了滕秀金,她當時被控一項「對屍體不敬」的罪名。作證的女警官昨天形容當時滕被捕時的情況時說,她「平靜、溫和」,「沒有什麽沮喪」。
從控方昨天公布的滕被拘捕時的錄像情形看,她的確是相當的輕鬆和平靜。
當時現場還有一位陳姓年輕的華裔警員,為她提供一些普通話的翻譯。滕似乎理解大多數英語問話,但也有些地方要對方幫助傳譯。
問題和談話都是例行公務,包括身體狀況,通知她被拘留期間仍可使用警方電話聯絡律師等。滕通常只需點頭或搖頭回答,唯一的例外是警察問她,有無自傷或自殺的想法或行為?
這本來也是一個點頭或搖頭的問題,但滕回答No時,拖長了一點聲音,並用英語補充了一句,「我有一個嬰孩女兒。」警察問,「幾歲了?」。她說,「兩歲半」。警察再問,「現在在哪裏?」。她說在託兒所。
控方的證人今日繼續提供證詞和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