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伙「龍耳」聘聽障司機 特製手機App 閃光代聲提示接柯打
【明報專訊】聽障人士面對就業困難,部分只能從事厭惡或後勤工作。慈善機構「龍耳」早前與Uber合作,轉介聽障者做Uber司機,除協助他們擴闊就業選擇外,亦冀透過與聽障者接觸,打破市民成見。
透過「龍耳」轉介,Uber目前有約10名聽障司機。從事維修工程的曾先生自8月底開始,在工餘時間任Uber司機,至今接載逾500名乘客。曾先生3歲時發高燒後嚴重聽障,戴助聽器後可靠觀察口形與乘客溝通。Uber亦為聽障司機設計特別的手機應用程式介面,當附近有乘客召車,畫面會以閃燈代替聲響提示司機;而乘客亦會收到提示,得悉司機是聽障,可利用短訊與司機聯絡,以代替打電話。
聽障司機上陣 盼破除公眾誤解
曾先生說,起初接載乘客時亦「心大心細」,擔心與乘客溝通出問題,但透過短訊及程式接收訂單,便可免卻誤會。曾先生說,部分乘客得知他是聽障後取消訂單,「起初很不開心,但後來想通了,不應該為了一枝花放棄整個樹林,我要行出這一步」,他希望透過接載不同市民,破除公眾對聽障者的誤解,「有乘客說『咦,你弱聽謘H你都隅鴩恣A雇o幾唔錯喎』,我都會解釋,我和其他人一樣,有手有腳,只是聽不到」。
「龍耳」中心主任鄺浩然指出,本港約七成聾人從事後勤工作,例如包裝及清潔等,猶如「生產鏈內的一粒螺絲」,令聽障者的潛能大受限制。因此中心透過與Uber合作,為聽障者提供新就業選擇,亦希望增進健聽者及聾人的互相認識,「乘客入面可能很多是僱主,透過5分鐘、10分鐘路程,了解更多聾人的情G,將來聘請員工時不會再覺得與聾人溝通不來而不去聘請他」。
Uber司機載客取酬曾罰停牌
今年初有Uber司機被控「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使用車輛」罪,被罰款及停牌。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駕駛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以任何方式「取酬載客」,即屬違法。Uber香港區總經理佘雋知則強調,公司會支持與他們合作的司機,並為他們提供法律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