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農曆新年旺角大衝突,原被控暴動罪的婚禮攝影師早前被改控襲警罪,案件昨開審。控辯雙方的呈堂片段均沒顯示被告曾襲擊警員,辯方稱被告當晚是到場拍攝,質疑警員認錯人,警員堅稱「無睇錯」。 警:男子長竹戳警盾 逃走被制服 被告卓羚釬(33歲)否認1項襲警罪,控方昨傳召駐守港島衝鋒隊的警員蕭志能作供。蕭稱當日凌晨約3時到達旺角後,與其他警員在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築起防線,他們手持長盾及長警棍,當時逾百示威者佔據彌敦道行車線及行人路。 蕭及部分警員轉入山東街驅散示威者,蕭稱示威者不斷向警員扔雜物,並以粗言辱罵及挑釁警員,前排示威者用竹指向警員,其間一名穿黑色外套、戴上眼罩及口罩的男子以長竹戳蕭的長盾,蕭警告對方停止襲擊不果,該男子多戳一下後轉身逃走。蕭隨即追上前,用長盾與另一名警員壓該男子的背將他制服,控辯雙方不爭議該名被制服的男子為被告。 控方呈上數段由網上下載的無邦q視新聞片,蕭稱其中一段影片顯示他當晚制服被告的情G,但未有顯示被告襲擊警員。 辯方:情G混亂 警:一直注視無睇錯 辯方盤問時稱,蕭由聲稱遭被告襲擊至制服被告的過程只得約30秒,其中一半時間被告是背向蕭,又質疑當時情G混亂,蕭可能認錯施襲者,由於被告跌倒在地,警方便捉拿他並將他拘捕。蕭不同意,強調當時一直注視茬Q告,「我相信我無睇錯」。辯方稱被告當時手持錄影燈及錄影機,被捕後多次向警員稱「我來拍謕Q」,蕭稱沒有聽過,但同意制服被告時旁邊有攝影燈。 辯方呈上數段由警方拍攝的影片,當中多次以近鏡拍攝於山東街與警方對峙的示威者,前排約10名示威者手持長竹,不少人戴上眼罩及口罩,蕭表示在片段中看不到被告。辯方稱一名站在警員及示威者旁邊、手持iPhone及攝錄燈的男子與被告當晚衣著相似,指該男子是被告。蕭稱片中男子和被告確有相似,但不肯定片中男子為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5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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