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華裔投資顧問 遭終身停牌重罰25萬
監管當局裁定違反4項守則
【明報專訊】曾於道明宏達理財加拿大公司(TD Waterhouse Canada Inc.)列治文一分行任職的華裔投資顧問,因加拿大投資行業監管組織(IIROC)紀律聆訊小組裁定他違反四項守則,現被終身停牌和罰款25萬元。
據IIROC公布的資料指,小組在2012年3月開始對上述金融機構列治文分行一名前註冊代表李宇穹(Yu Qiong Li,又名Kevin)的操守展開調查,有關指控包括在2011年7月至10月期間,他未經顧客授權進行證券交易、就解釋一些交易而對其僱主作不實陳述,在被調查期間拒絕給監管當局提供資料。
裁決提及,李所負責的顧客戶口全部都不屬全權委託戶口,而李亦並非持有可進行全權委託交易的牌照,他只是一名註冊代表,即他為顧客進行任何股票買賣前必須先得到顧客的同意。
IIROC指李不少顧客身在中國大陸,亦有部分在卑詩省,包括代號YX的顧客。李曾用YX的戶口四次,共進行11項股票買賣交易,調查指李當時不只是未經YX許可,甚至沒有應顧客要求詳細交待資料,最終一次在2011年10月4日的買賣,令YX金錢損失並繼而導致該顧客向分行經理投訴,李亦在同月稍後被僱主終止僱傭合約;而李其後亦沒有在IIROC註冊。
文件顯示,在2011年10月4日,李曾在兩小時內進行一共181次買賣,涉及37個顧客戶口,其中包括上述YX,「不少這些客戶是說中文,並身處中國大陸。」
IIROC認為有證據顯示這些交易是快速進行,但沒有可信證據可證明李曾經從每名客人就股票的量、價及交易時間得到和確認指示,小組指除了兩次稍有停頓外,李幾乎每分鐘都交易並連續進行了兩小時,在這速度下,先取得客戶指示實際上是不可行的。
此外,在僱主機構調查他未經授權或許可進行交易的指控期間,李聲稱是客戶主動要求進行,並非由他決定,紀律聆訊小組認為李此舉為不實陳述。
紀律聆訊小組對李判處終身不再獲發牌和重罰25萬元的部分理據,指向李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被調查期間,拒絕提供IIROC所需資料。
當局調查員曾透過電話聯絡上當時身在北京的李,當時他稱將永久居於北京,並拒絕給當局提供其在中國的地址,雖然他曾同意稍後會接受調查員的查問,但最終沒有回音,甚至將上述電話號碼終止服務。
IIROC又指,李在2012年得悉被調查時,早已安排他在溫哥華的柏文業權轉到其妻子名下。另外,李亦被發現在2015年曾向卑詩證監會(BCSC)申請要重續其牌照註冊,IIROC職員因而打電話聯絡他,但這電話最後亦終止服務。
紀律聆訊小組指,雖然終身停牌尤如在證券業中的「死刑」,但懲罰必須達到阻嚇目的。它指李的行為不但令客戶損失,更造成客戶對其他註冊代表的看法、金融機構的名聲和IIROC進行操守調查的能力都有負面影響,尤其是在華語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