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買RRSP 要付5000元「擺平」 被稅局窮追 男子患兩極焦慮症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因超額購買了「註冊退休金」(RRSP)而被稅務局課稅、罰款,以致出現精神疾患。但他認為稅局不應追究他過往的年份。法官雖然認為稅局方面確有理據﹐但鑑於他病情比較重﹐免去他超供需要支付的稅款和罰金,但要支付利息850元。
這位M先生從2008年以來超額購買「註冊退休金」12,029元。按照稅務法規定﹐超額購買「註冊退休金」需要另外填寫表格。但是M先生並沒有填寫這份另外的表格。
稅局評估之下﹐開出他從2008年到2013年因超額供款需要付3,500元稅款﹐和600元罰款。另外利息850元。
在庭審中﹐M先生並不否認他超額供「註冊退休金」的事宜﹐但是他提出,他在2015年6月已經被稅務局就他的2008、2009、2010和2011年4個稅務年份進行過評估﹐因此依法稅局就不能夠就上述這4個年份他的報稅情況再次評估。
但是稅局律師則稱﹐M先生並沒有按規定就超額購買「註冊退休金」而填表。這份表格是稅局在2015年6月評估他報稅情況時﹐依法為他填寫的。在這種情況﹐依法就其超額購買「註冊退休金」一事上就沒有評估年限方面的限制。
審理此案的法官﹐同意稅局方面的辯護理由。但是法官發現﹐當事人M先生在訴訟的這些年中﹐深受精神疾患之苦。他向法庭提交了來自不同精神科醫生的信件。醫生認為﹐在M先生超額供款的這些年份中﹐他一直受到精神上困擾。
M先生更在訴訟的後期﹐被診斷患上了「兩極和焦慮症」(Bipolar and Anxiety)。
M先生告訴法庭﹐他無法解釋為何在2008年會超額供款﹐也不知為何當時難以合理行動。
他說﹐那段時期對他和太太來說﹐都是非常困難的時候。他因患病而失業。訴訟期間,他和太太幾乎喪失了他們擁有的一切。因此﹐法官認為﹐基於他的疾病﹐他於2008年的超額供款﹐應是一個合理錯誤。
法官繼續分析﹐他在2008年給自己的「註冊退休金」供款7,150元﹐但是並沒有得到什麼好處。因為那一年他的收入,就是殘障保險金35,802元。
訴訟期間﹐他並沒有工作﹐收入仍是殘障保險。他身心仍然相當虛弱。
此外﹐M先生表示﹐一旦稅局告訴了他有關超額的事情﹐他已立刻採取行動消除超額。
法官建議﹐取消稅局要他付的3,500元稅款。此外﹐稅局同意﹐取消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