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宣誓風波最終演變成一場矚目官司,起初不少人都估計本案的爭拗點將會是梁、游二人的言行,是否構成「拒絕或忽略作出宣誓」,而令他們因不符《宣誓及聲明條例》而失去議員資格。特首和律政司長一方昨日的陳辭便花了不少篇幅講述二人在宣誓過程中,如何用港獨標語和侮辱字眼嘲弄宣誓過程,從而印證他們「拒絕」宣誓。令人意外的是,梁、游一方的庭上陳辭都沒有就其行為是否構成「拒絕或忽略」着墨太多,反而另闢蹊徑,利用《基本法》對立法會議員的保障作為「護盾」。
政府一方:港獨標語字眼證拒宣誓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任何人包括立法會議員,如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便會被取消其就任資格。聆訊前外間一直估計,梁、游會就他們在10月12日宣誓時所作的言行是否構成「拒絕或忽略作出宣誓」提出辯解。事實上,提出訴訟的特首和律政司一方亦「準備充足」,無論是入稟法庭的文件,還是昨日庭上的陳辭,均花了不少筆墨去描述梁游宣誓當日的言行。惟梁、游的策略似乎是不欲與政府一方在此問題上糾纏,甚至沒有在庭上反駁政府對他們行為的演繹。
青政一方:當日「議員政治發言」受保護
梁、游一方的如意算盤,是把二人當日的言行作另一稱解讀,將之演繹成立法會議員身分所作的「政治發言」,並搬出《基本法》第77條作為「護盾」,按該條文議員在立法會上的發言不受法律追究,是次訴訟也不例外。記者昨曾詢問梁、游一方是否放棄爭論「拒絕或忽略作出宣誓」論點,其大律師承認庭上沒有就此着墨太多,指這是他們的策略。同陣營的另一大律師則強調,梁、游二人若有需要,均願意上庭作供,確認他們並非拒絕宣誓。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