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向別警投訴被打 曾健超稱因不可靠
【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案件昨續審。曾健超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被質疑遭毆打後沒向其他警員投訴,是因對事件沒獨立記憶,在「作古仔」,曾健超否認說法,反駁是因感到該些警員不可靠。
代表第五被告陳少丹(32歲)的大律師鍾偉強盤問時說,曾健超被毆打後沒向其他非涉事的警員投訴,質疑他事實上對事件沒獨立記憶,而是在「作古仔」。曾健超不同意,表示不投訴是因為感到該些警員不可靠,但他承認在得悉要認人後,仍有看被告於報章上的照片,惟否認是因傳媒及報章報道而認出被告。
被質疑綁荅螫a如何自拍
鍾其後問曾健超,於中區警署會見室時,雙手均被索帶綁荂A質疑他如何自拍。曾健超稱因綁得太緊,警員遂應他要求將反綁的索帶剪掉,再將他的雙手綁於身前,惟他強調不認為警員更換索帶的行為是仁慈。
鍾指出,曾健超當日於中區警署會見室內曾合眼休息,有人觸碰他的臉部僅是想叫醒他。曾健超承認有合眼休息,但強調如休息時被碰臉會感覺到。鍾續說,曾健超對會見室內發生的事多沒印象,因他當時的身體和精神狀態不佳,又說第五被告從沒碰過他。曾健超表示不同意。
辯方稱曾健超證供聽來愚蠢
鍾亦質疑,曾健超為何從無向任何調查事件的警員提及有自拍照,曾健超回應因不相信投訴警察課會公正獨立地調查,所以要求展開刑事調查,而其法律代表稱,若他提供資料予投訴警察課,投訴警察課調查時會與被投訴者分享有關資料。
代表第四被告劉興沛(39歲)的大律師蔡維邦盤問時,一度與曾健超唇槍舌劍。蔡稱曾健超日前供稱潑水落隧道是為減慢警察推進,強調當時是潑到地上,並非針對警察。蔡質疑曾健超受過大專教育,卻作出這樣的證供,曾健超反問:「咁有咩問題?」
曾健超反駁﹕你有大律師資格謋i?
蔡稱曾健超的證供聽來愚蠢(sounds silly),又質疑他如何確定瓶中是水,質問曾健超有否飲過。曾健超聞言稱「你有大律師資格謋i?」法官即表示,無論曾健超是否喜歡該問題,仍須回答。曾健超終稱沒有喝過,但強調瓶中的是水。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9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