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三次非法營運 穗司機重罰18萬
【明報專訊】廣州市交委執法局10月24日透露,近日廣州一名非法營運司機遭查,由於這已是他第三回被查,因此將面臨總額18萬元的處罰。
10月22日晚,該市交委執法局聯合公安交警在白雲機場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專項行動。晚上7時20分許,車牌號為「湘D8GV××」的銀色面包車遭查後確認是非法營運。「駕駛該車的司機雷某是老滑頭,這次被查已是今年的第三次了!」執法人員說。
執法人員表示,今年9月20日,同樣在白雲機場A區到達廳門前,雷某因從事非法營運落網。當時車上5名乘客反映,雷某主動招攬他們上車,要價150元從機場前往小北。雷某現場無法出示該車道路運輸證,執法人員最終依法暫扣雷某車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他將面臨3萬元的罰款。
短短一周後,9月27日,巡查的執法人員再次逮住非法載客準備駛離機場的雷某。不同的是,這次涉嫌非法營運要被暫扣的是雷某「老表」的車。原來,雷某因自己的車輛被暫扣,鬼迷心竅的他向親戚借了車繼續從事非法營運,沒想到剛上路就被查。而這次「二進宮」的雷某,將面臨5萬元的高額罰款。
執法人員表示,由於雷某屢教不改,三番四次從事非法營運惡性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第三次將對其處以10萬元的頂格罰款,雷某3次非法營運罰款總計高達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