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5名議員重新宣誓前夕,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袁國強史無前例於昨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目的是阻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為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令二人不能就任,理由是二人已被撤銷議員資格。法官批出許可受理司法覆核,但拒絕頒下臨時禁制令,換言之梁君彥仍可為二人監誓。
梁君彥﹕今日議程照舊
梁振英及袁國強同時展開另一訴訟,入稟高院要求法庭聲明梁頌恆及游蕙禎未有按照《基本法》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二人應被撤銷立會議員資格。梁君彥昨明言,已指示法律代表反對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而在昨傍晚法院未裁決前表明,今日議程的宣誓安排照舊,除非法庭頒令他不可以這樣做(見另稿)。
特首梁振英昨晨出席行政會議前說,密切注視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事件,「有需要的時候會採取跟進行動」。到了下午他及律政司長便作出入稟申請,梁的行動引發法律及政治爭議。
曾鈺成質疑「政治上狾甈F立法關係」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本報查詢,對政府入稟司法覆核的做法提出質疑,「法理上,任何人(包括政府)都可循司法途徑挑戰立法會主席的裁決。政治上,此舉當然會被視為破壞行政立法關係;過去也曾有我的裁決政府認為是錯誤的,但他們仍不會去司法覆核」。
泛民盼建制同捍衛立會 建制擬離場阻宣誓
公民黨郭榮鏗指出,特首做法是破壞三權分立,是以司法機構向立法會作政治施壓,強調主席梁君彥不應受特首干預立法會內部運作;該黨楊岳橋亦批評行政機關粗暴干預主席,是「踩立法會踩到上心口」。民主黨涂謹申稱,希望「建制派同事也出聲」以捍衛立法會尊嚴。
官:有可爭辯理據 頒禁令影響難補救
建制派昨晚開會商討最新形勢。經民聯梁美芬稱,若梁君彥今日繼續讓青政議員宣誓,則會認真考慮採取必要的政治行動,不排除在宣誓時集體離場抗議,甚至支持謝偉俊早前提出製造流會以阻宣誓方案。
高院昨晚在9時開庭作緊急聆訊,安排正式聆訊於11月3日進行。法官認為申請人有可爭辯理據,決定受理司法覆核。惟法官認為,游梁現時未被取消議員資格,若頒下臨時禁制令或會造成難以補救的影響,故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案件答辯人是梁君彥,以及相關人士游蕙禎及梁頌恆。
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袁國強昨傍晚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聲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為青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理由是二人已被撤銷議員資格,同時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梁君彥今日為二人監誓。
政府一方:按條例已失資格
立會主席一方:解讀太狹窄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如任何人獲妥為邀請作出本部規定其須作出的某項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莫認為,游梁二人是「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故法律上他們已被取消就任資格,法庭不應貿然改變此「現G」。惟法官反駁,真正的「現G」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批准他們再次宣誓。
代表立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表示,立法會主席有憲制責任維護全體立法會議員的利益,法庭不應貿然解除立法會主席的憲制權利,G且本案根本沒有逼切性。翟批評,申請人的解讀過於狹窄和技術性,認為議員單純一次宣誓失敗,不足以構成《宣誓及聲明條例》所訂明的「拒絕或忽略」;若申請人獲批臨時禁制令,但最終在正式審訊中被判敗訴,意味游、梁要缺席立法會期間通過的法案,須推倒重來,將帶來嚴重壞後果。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批評,特首梁振英根本沒有資格提出是次訴訟。
梁頌恆:港人輸唔起呢場官司
對於法官拒批出禁制令阻梁君彥今日監誓,游蕙禎在庭外表示,對法官裁決感到滿意,並指政府提出申請的理據薄弱。梁頌恆回應判決時說,相比於今日能成功宣誓或出任議員,他更重視這場官司,因為這是一場司法戰爭,「我輸唔起呢場官司,香港人也輸唔起呢場官司」。游則形容政府的舉動是破壞香港的體制,但相信法庭及司法制度可以保護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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