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智障院友非法性交 獲撤控院長申訟費被拒
【明報專訊】私營殘疾人士護理中心院長兼社工,原被控與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控方今年5月因事主不適宜作供而撤控。院長早前申請訟費,昨被法庭拒絕。法官頒下判辭指出,警方在院長辦公室內找到有他DNA的精液和事主DNA的紙巾,認為他自招嫌疑,形容控方是無奈撤控,可說是被告的幸運,卻是社會和事主的不幸。
官:撤控對社會和事主是不幸
被告張健華是涉案院舍「康橋之家」的院長及註冊社工。女事主X案發時21歲,屬精神無行為能力,於2005年入住涉案院舍。
判辭指出,根據控方案情,X的母親於2014年8月10日探望女兒,另一院友向X的母親展示一段電話拍攝的影片,查問下X說院長曾用陰莖觸碰其下體。警方在院長辦公室的垃圾桶內找到6張紙巾,經化驗證實有院長的精液,這些精液內更有院長和X的DNA琣X的混合物。翌日張被警方拘捕,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女事主患創傷後壓力症 不宜出庭
判辭續指出,X於8月15日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X說院長脫下褲子,用陰莖插入她的下體,她的下體有些分泌物,後來院長給她吃糖果。X其後經多次醫療診斷,被評定為創傷後壓力症和智障,故此不適合出庭作供。雖然控方仍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79C條將X的錄影會面呈堂,但X不能出庭接受辯方盤問。控方多次申請押後,終在今年5月決定撤銷控罪。
辯方指出,被告早前由私人大律師代表,費用達19.4萬元,後來由法援代表。辯方認為若無X的證供,控方不足以指證被告曾與X非法性交,另外控方多次申請押後案件,使被告延長因被檢控所承受的心理負擔和壓力,故此申請訟費。
【案件編號:DCCC9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