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何孟強一生與槍結下不解之緣,他過往曾於國際及本港射擊賽獲得多個獎項,被譽為「槍王」,他亦曾為多部電影擔任射擊技術指導,更獲邀出席立法會有關火器及彈藥修訂條例草案的會議。 藏械案判刑 成龍曾代求情 槍王年少時便愛上燒槍,曾於1998年和2002年,分別奪得香港公開實戰射擊大賽冠軍及北京IPSC國際射擊邀請賽標準槍組金牌。他曾創立槍友會,經營槍械庫生意,為不少持槍牌的知名人士及影星貯存槍械。他曾與影星成龍合作做租槍生意,除了租槍供拍電影外,亦曾為《重案組》及《重裝警察》等電影擔任射擊技術指導。 何過去多次涉及槍械違法罪行被檢控,其中在2005年,何涉嫌在沒有有效牌照下,運送11支手槍及3573發子彈往香港槍會,他在翌年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罰款6000元。 走私槍囚內地3年出獄返港再囚5年 2007年8月,何孟強涉嫌走私兩支手槍,經皇崗入境內地時被內地海關拘捕,最終在內地被判監約3年。他於內地被捕前,在港領有槍牌,但本港警方在2007年9月搜查他位於火炭桂地街工廈兩個地舖時,檢獲166支無牌槍械及27萬發子彈等,超出法例容許他擁有的軍火數目。何於2012年返港時被警方拘捕,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彈藥和管有爆炸品等四宗罪,案件判刑時,成龍亦曾為他求情。何其後被判監5年,於今年年中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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