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因走私軍火、無牌管有軍火而分別在中港兩地入獄多年的「槍王」何孟強近月出獄,並獲本港一射擊會恢復射擊會籍,可接觸和使用槍械,事件惹來射擊界質疑槍會做法有損公眾安全。警方證實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明報記者葉真真
另走私軍火 中港兩入獄
現時本港未有法例規管射擊會招收會員的限制,但有射擊會明言不接受有刑事紀錄者做會員(見另稿)。
本報早前接獲投訴,指在槍界有「槍王」之稱的何孟強,於上月獲「香港義勇軍射擊運動協會」(RHKRSSA)恢復射擊會籍。本報接觸到3個消息來源證實有關情G,而事件在槍界廣泛流傳,頗為轟動,部分人質疑該會決定。本報以電郵、電話及短訊向協會及負責人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記者又曾兩度到何孟強寓所採訪,屋內人指何不在家,記者留下聯絡方法及有關查詢,亦未獲回覆。
警方:公眾安全納槍會續牌考慮
香港義勇軍射擊運動協會為註冊射擊會。警方回應稱,牌照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處理,現階段不作進一步評論。警方表示,根據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32條,警方在處理射擊會的牌照續期時,除考慮「可合理地考慮的任何其他有關事宜」外,還須顧及申請人是否獲批給牌照的適當人選、是否有好的理由讓該申請人持有牌照及向該申請人批給牌照一事,會否因為公眾安全及保安理由而遭非議。
現時由警方審批的「槍械管有權牌照」分個人、射擊會(即槍會)、保安服務公司,及槍械火藥賣買經營者四大類(見表)。 據了解,現行法例未有限制射擊會招收會員的條件,警方正就有關投訴諮詢法律意見,了解今次事件中持牌人相關做法是否符合確保公眾安全的細則。
涉事槍會入會途徑不公開
翻查資料,義勇軍射擊運動協會於1997年7月9日成立,現有10名董事,但該組織運作低調,其網站須輸入密碼才能進入,外界無從得知入會方法。
協會平日使用的靶場位於文錦渡附近的桌山配水庫上蓋,本報記者於上月24日(周六)到訪靶場,見有多個設備供練槍,有鐵皮屋門外貼上「香港義勇軍射擊運動協會」8月的比賽名單,其間一名自稱姓陳的男負責人趨前阻止拍攝。記者最初以市民身分查詢入會條件,對方只稱「不是人人可以加入」,荌O者到康文署「玩氣槍」。記者其後表明身分,查詢有關恢復何孟強會籍的事,對方隨即稱自己「只負責打理這堙v,拒絕回應,要求記者致電或發信予協會查詢。
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形容事件「聽落有些奇怪」。她說,法律沒有明文規限槍會會員可否有案底,但要留意槍會做法有否違反會章等,招收會員事宜需由個別協會自行決定。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說,槍會須考慮招收有案底者入會,會否影響牌照續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