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批評政府 未保護「守法加拿大人」隱私
(渥太華27日加新社電)聯邦隱私專員批評政府沒有盡力保護「守法加拿大人」的隱私﹐限制信息互通的新權力。那是巨型保安法案賦予的新權力﹐亦即C-51號法案。
隱私專員泰瑞恩(Daniel Therrien)周二說﹐他感到震驚﹐許多聯邦機構都沒有探討﹐保守黨法案新賦予的權力對民眾個人資料的影響。
在他的年度報告中﹐泰瑞恩建議聯邦機構﹐正式評估法案對隱私的衝擊。政府政策規定﹐部門設定新計劃或是發展活動﹐涉及個人資料﹐需做隱私衝擊評估﹐那是關鍵工具。
C-51號法案的《加拿大信息互通保安法》(Security of Canada Sharing Information Act)部分﹐擴大互通聯邦政府手上信息的範圍﹐那些資料涉及「破壞加拿大保安」的活動。
前保守黨政府提出巨型法案﹐辯稱措施有必要﹐因為有些聯邦機構沒有授權﹐或是法律授權不清晰﹐未能互通國家保安信息。
泰瑞恩在他的報告中說﹐法例使用廣面字句﹐機構有更大自主權﹐界定哪類活動破壞保安。
泰瑞恩在記者會上表示﹐信息互通法律標準﹐需確保「守法加拿大人、老百姓不用擔心官方監視活動﹐不至於陷入信息互通體制」。
新法執行首半年﹐從2015年8月1日到今年1月31日﹐政府5個機構向泰瑞恩辦公室報告﹐它們依據該法﹐收到信息總共52次。
這5個機構的其中3個發展政策及指引文件﹐但它們「沒有具體與詳細資料﹐給僱員有意義的支援」﹐判斷信息互通是否符合規定。
泰瑞恩說﹐除了正式的隱私評估﹐還要有信息互通協議﹐包括核心隱私保護、保證不會意外泄露私人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