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叫「警非禮」似為助男友脫身
【明報專訊】女文員吳麗英去年被裁定「以胸襲警」罪成,曾引起極大迴響,有市民更辱罵原審裁判官陳碧橋是「狗官」。審理上訴的高院法官張慧玲則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決並無不合理之處,並稱案發時吳的男友、即本案另一上訴人鄺振駹當時與總督察陳嘉寶糾纏,吳大叫「警察非禮」似乎是為了令男友脫身。
認同原審裁決 被告說法不可信
法官張慧玲於判辭指出,總督察陳嘉寶在眾目睽睽下非禮吳麗英,以及吳用胸口撞向陳以誣陷他非禮,兩者其實都不是絕對沒可能。張官認同原審裁判官陳碧橋的裁決,稱吳麗英案發時沒有立刻向在場其他警員投訴,反而只顧尋找電話,認為她聲稱被陳非禮的說法並不可信,故駁回吳就定罪的上訴。
張官續說,吳麗英案發時把胸部撞向總督察陳嘉寶,是為了誣告對方非禮,此舉有可能令在場其他人起哄,引發不可收拾的場面,故案情相當嚴重。惟張官認為,她此舉似乎是為了令男友脫身,做法雖然不能說是情有可原,但仍是判刑時的考慮因素,故最終撤銷吳判監的刑罰,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重新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