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手機經常被指抄襲外國品牌手機設計,想不到蘋果iPhone6和iPhone6 Plus竟被內地企業控告侵權。法院早前判處蘋果電腦貿易(上海)和北京中復電訊設備(下稱蘋果公司、中復公司)敗訴。惟兩間公司已提出上訴。 訴訟的是由一家名為佰利的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局提出。該公司認為中復公司下屬門店許諾銷售和銷售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侵犯其自己所享有的權利,要求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責令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停止銷售和許諾銷售。 上月10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為,經過比對,蘋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兩款手機與佰利公司的專利權,雖存在差別,但均屬於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微小差異,故應當認定二者無顯著分別,屬於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決定,要求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惟決定作出後,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均表示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同時宣告被控侵權產品iPhone6、iPhone6 Plus兩款手機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均認為,蘋果的兩款手機和佰利公司的手機存在眾多顯著區別,兩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佰利公司在另案訴訟的專利無效復審行政訴訟中的主張有悖於本案的相關意見,故要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同時要求宣告被控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知識產權法院透露,該院已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送出應訴通知書。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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