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貴林港華裔少女梁安莉(Annie Leung)2013年遭汽車撞死而涉案司機不顧而去一案,75歲被告弗朗茲(Irwin Richard Franz)的認罪協議昨日呈法庭,內容提及案發後他曾向警方說謊,指自己案發一刻身在另一處。 認罪協議內容顯示,弗朗茲曾在案發後兩天向警察說謊,他告知警方於案發時他身在倉儲式連鎖雜貨店Costco內,他只是從新聞中得悉事故。 梁母Maggie Lao在法庭讀出受害人影響聲明,「我成了一個無子女的母親,我仍然感受到傷痛,猶如事件在昨日發生,筆墨不能形容這悲劇對我、我的丈夫和家人有多大的打擊。」 將於今年9月滿76歲的弗朗茲昨日在庭內站起來,向庭內死者家屬道歉,稱自己案發後很震驚和不知所措。 被告向死者家屬道歉 弗朗茲去年3月承認一項未有留在意外現場的罪名,檢控官要求判被告入獄4至6個月,而辯方要求只罰款2000至3000元,不需入獄。 案發於2013年9月10日,地點是高貴林港瑪麗山道(Mary Hill Rd.)夾匹特河路(Pitt River Rd.)的一個有標誌行人過路線上。剛放學在回家途中的梁安莉遭一部小型貨車撞斃,她當時只有16歲,生前是高港Riverside中學的學生。 弗朗茲事發後一度停車,從他的小型貨車落車,但他卻返回車輛,離開現場。被告於2014年7月,即案發後10個月被捕,並於2015年認罪。案件排期在6月2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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