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婚消防處救護員被指在2008年退休前,強姦當時獨自到訪的12歲姨甥女。救護員前年在高院經審訊後,被陪審團裁定強姦罪成,被判處監禁8年半。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並投訴指有一名陪審員曾向他作咬牙切齒表情,稱原審時他的代表律師及大律師亦失職。上訴庭昨當庭駁回上訴,並押後頒下理由。 上訴庭昨傳召代表救護員(59歲)的原審律師黃華炷及原審大律師徐福亮出庭。上訴一方指救護員未能得到公平審訊,故定罪並不穩妥,並指原審時有一名陪審員曾向上訴人作出咬牙切齒表情,似對他有偏見,惟他向黃律師投訴後,黃指已抽選陪審員,不能更改,並沒有作下一步行動。 上訴方又稱,兩人未有使用一些對辯護有用的照片作證物盤問女事主,認為兩人失職。 稱投訴沒理會 律師:沒投訴 黃昨否認上訴人曾就陪審員向他投訴,徐向上訴庭表明,若然上訴人向他作出相關投訴,徐必定會立即處理及向原審法官反映。上訴庭昨駁回上訴,並指上訴沒有任何合理勝算,押後頒下裁決理由。 【案件編號:CACC3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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