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黃浩銘稱不知警身分 控方指可推論必為警
假槍襲食客 精神分裂婦判醫院令
屯門計劃建群育學校 校長反對稱影響社區
公眾場所餵母乳 四成媽媽遇不快
李少光范太接力批港獨自決 黃之鋒﹕料建制續抹黑 信港人分得清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稱陪審員偏見 律師失職 救護員姦姨甥 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已婚消防處救護員被指在2008年退休前,強姦當時獨自到訪的12歲姨甥女。救護員前年在高院經審訊後,被陪審團裁定強姦罪成,被判處監禁8年半。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並投訴指有一名陪審員曾向他作咬牙切齒表情,稱原審時他的代表律師及大律師亦失職。上訴庭昨當庭駁回上訴,並押後頒下理由。

上訴庭昨傳召代表救護員(59歲)的原審律師黃華炷及原審大律師徐福亮出庭。上訴一方指救護員未能得到公平審訊,故定罪並不穩妥,並指原審時有一名陪審員曾向上訴人作出咬牙切齒表情,似對他有偏見,惟他向黃律師投訴後,黃指已抽選陪審員,不能更改,並沒有作下一步行動。

上訴方又稱,兩人未有使用一些對辯護有用的照片作證物盤問女事主,認為兩人失職。

稱投訴沒理會 律師:沒投訴

黃昨否認上訴人曾就陪審員向他投訴,徐向上訴庭表明,若然上訴人向他作出相關投訴,徐必定會立即處理及向原審法官反映。上訴庭昨駁回上訴,並指上訴沒有任何合理勝算,押後頒下裁決理由。

【案件編號:CACC397/14】

 
 
今日相關新聞
稱陪審員偏見 律師失職 救護員姦姨甥 上訴駁回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