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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黃浩銘稱不知警身分 控方指可推論必為警

【明報專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被控前年6月11日在中聯辦門外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期間阻差辦公。辯方昨質疑眾被告未必知道警員的身分,控方則指現場只有警察、示威者和記者,從警員的行動可推論他們必然是警察。陳偉業斥控方假設荒謬,指制止試圖滅火者是自然反應。

案件昨進入中段陳辭階段,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質疑,控方並無足夠證據指黃之鋒故意阻撓警長何國柱。被告黃浩銘則指出,聲稱被他阻礙滅火的警員黎健文當時穿便裝,掛在胸前的委任證隨時會反轉,黎也承認黃浩銘未必知道他是警察。

陳偉業:反對者常混入生事

控方回應稱,當時示威區內只有警察、示威者和記者,而會走上前滅火或處理事情的,不可能是記者或示威者,故可推論他們必然是警察。

被告陳偉業斥控方說法荒謬,又指在過往示威受到不同意見者干擾,或示威者中有不同意見者混入生事很常見,出手阻止試圖淋熄火種者,是出於經驗的自然反應。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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