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過往不時有外傭蓄意表現不佳「跳工」(轉換僱主),甚至被質疑是「博炒」。審計署抽查30宗懷疑外傭「跳工」個案,發現有8宗個案,前僱主曾對有關外傭工作表現予以惡評,惟7宗個案的負責入境處人員均在沒有成功聯絡前僱主下,為外傭批出簽證。其中3宗個案的負責人員聯絡前僱主時未能撥通電話,事後無再跟進,另外4宗則沒有紀錄顯示曾聯絡前僱主。 找前僱主 電話不通即棄跟進 入境處回覆審計署時指出,負責人員處理簽證申請時須視乎個別情G,及考慮多方因素,包括以電話聯絡前僱主、安排與外傭會面等。不過,審計署認為入境處有需要就處理申請程序發出明文指引,確保所有個案按同一準則處理。 審計署在入境處電腦系統,抽取去年1月至9月約3000宗涉及外傭於簽證申請前一年內兩度或以上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個案,並隨機抽查30宗個案,發現有8宗申請中,前僱主都在提前終止合約通知書或投訴書中,對外傭工作表現予以惡評。 抽查30個案 1宗知外傭被惡評照批 其中4宗個案,沒有文件顯示入境處人員曾聯絡任何給予惡評的前僱主。另外,有3宗個案的負責人員曾致電前僱主,惟電話未能接通後無再跟進,其中有一名負責人員聯絡申請人的前僱主得悉惡評,但最終仍批出申請。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表示,僱主現時須獲外傭同意下,才可查閱其前僱主的評價等資料,故入境處審批外傭簽證申請的把關角色更為重要。她說,現時平均每周接獲4宗個案,均是僱主發現新聘請的外傭的資料或表現與呈報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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