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費電子產品聯盟主席方保僑昨向本報稱,香港執法部門經常要求網絡供應商或手機生產商提供用戶資料作查案之用,供應商會否交出資料便不得而知。 他指出,根據香港科技罪案調查慣例,每一間公司的應對策略都不一樣,香港本地網絡公司通常不會提供資料,除非該公司收到法庭手令,須遵守香港法律才會配合行動。 不過法庭手令並不適用於國際公司,由於許多手機公司總部並非設於香港,外國公司未必會配合調查,一切視乎情況決定。 不同公司不同應對 方保僑認為,警方在查案和保障私隱上要取得平衡點並不容易。他說:「如果有人在高登或香港討論區用化名發布恐怖襲擊的資料,警察會查問用戶的IP位址,但討論區一般不會提交資料,因為網民會覺得警方隨意拿取資料很不安全。」 他表示,現時手機和平板電腦在保護個人私隱上,保安措施日益嚴密,生產商設置各種安全系統,例如美國智能手機Blackphone將整部手機的資料加密,令警方更難解鎖手機檢查內部數據。方保僑說:「微軟、Android、iOS定時規定用戶更新軟件功能,除了穩定軟件運作,同時會修補保安漏洞。」 明報記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