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議員助理去年初為正義聯盟及撐警大聯盟擔任義工,在大埔墟擺街站收集簽名支持辱警罪,疑被熱血公民成員圍毆,其中一名被指是施襲者的文員否認襲擊罪受審。辯方傳召業餘網媒記者作供,他供稱看到雙方以粗口謾罵對方,但被告沒有打人。 社會記錄協會業餘記者區先生供稱,當日看到事主梁樂賢撞到人,被告戴錦山(圖)即大叫「你做乜撞人,唔好畀佢走,叫警察」。其他人蜂擁而至包圍事主,其後警員趕至分隔雙方及制服被告。區稱視線沒有離開過被告,看到被告沒有打人。 控方結案陳辭時稱,梁雖然認不出被告,但至少可證明有多人施襲。辯方稱梁說被30至40人襲擊,拳打10多下,被踢小腿超過10次,但驗傷報告指梁下唇擦損,右手臂及肩膊有觸痛,與梁的說法不符,質疑梁誇大其辭。辯方又稱,警員供稱看到梁被拳打背部,但驗傷報告沒有記錄背部有嚴重傷勢,甚至沒有瘀傷,質疑警員觀察不可靠。案件押後至3月7日裁決。 【案件編號:FLCC6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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