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府自行規管大麻藥房
[2016.01.01] 發表
溫哥華市議會於6月24日通過附例,將對市內近百間大麻藥房進行發牌監管,允許其出售乾燥大麻和大麻油,成為全國首個訂出附例規管大麻藥房城市。
按照新附例,大麻藥房東主可出售乾燥大麻和大麻油,讓病人買回家後製成食品,但需要繳納3萬元的執照,同時必須與學校、社區中心以及其他大麻藥房保持至少300米以上的距離;但溫市議會允許非營利性的大麻藥房 ,只需繳納1000元的牌照費用。消息一出後反應非常踴躍,至8月21日牌照申請截止時,市府已收到176宗藥用大麻店牌照申請。
更多要聞二
【明報專訊】阿省一名男子因在卡加利市飛往多倫多的航班上毆打航班服務員,已被警方逮捕並控以行為不檢和危害航空安全等罪名。
警方表示,昨日...
詳情
【明報專訊】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羅照輝昨日表示:「同10年前相比﹐中加兩國都有很大變化﹐兩國關係也已發生了很大變化。中國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也...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