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橋奪命車禍 列市華漢被控2罪
【明報專訊】溫市格蘭護橋(Granville Bridge)去年7月發生兩車前後相撞導致一人死亡的嚴重車禍,警方經過近一年半時間調查,現正式起訴涉案的列治文華裔男子,控其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及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共兩項罪名。
案發於去年7月31日凌晨3時40分左右,溫市格蘭護橋南行方向中段,一輛白色平治(Mercedes)四門跑車從後撼撞一輛綠色本田(Honda)兩門跑車。本田車的62歲男司機Khader Emile-George Yasmineh當場死亡,他當時正駕車上班。肇事49歲男司機,列治文居民,在現場接受酒精測試後被捕。
49歲的華裔男子劉顯輝(William Hin Fai Lau,譯音)現被控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及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共兩項罪名,將於明年1月5日出庭接受聆訊。
溫市警方發言人蒙塔古(Brian Montague)表示,案情一直較為清楚,加上司機在現場進行的酒精測試結果,但警方不希望錯過任何證據,故在蒐集大量證物、證詞後,相信足夠支持醉酒駕駛是造成意外發生的主因,才提出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