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豆品店結業 外人對面街開同名店 指商標影射 樹記告樹記
【明報專訊】經常大排長龍、屹立深水鶡憐{街逾半世紀的豆品老店「樹記腐竹」,去年因第二代掌舵的孔氏兄弟不和而結業。幾乎同一時間,非孔氏經營的「樹記食品有限公司」申請將「樹記」商標註冊,並在同一條街開新舖;另邊廂,「樹記腐竹」舊舖最近則開了另一間「樹記明利腐竹」,更標榜「舊舖重開」,亦非孔氏經營。在大埔另起爐灶的孔氏四弟孔祥佳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樹記食品有限公司」影射,要求禁制對方以樹記之名經營,以及作出賠償。
被告方﹕「樹記腐竹」沒註冊
根據入稟狀,「樹記食品有限公司」(下稱樹記食品)現時由譚國偉擔任股東兼董事。記者昨到訪樹記食品,辦公室內一名男子表示不會回應官司,但直斥指控無稽,將奉陪到底。他強調「樹記腐竹」從沒把商標註冊,反問記者,「係咪人]賣腐竹,其他人就唔可以賣?」原訴孔祥佳的女兒昨接受訪問時說,早前收到街坊投訴,稱「樹記食品」出品質素參差,遂興訟求以正視聽。
記者昨亦到「樹記腐竹」舊舖查看,發現一間名為「樹記明利腐竹」(下稱樹記明利)的豆品店剛開業10多天,並標榜是「舊舖重開」。孔祥佳昨表示不認識「樹記明利」的經營者,指該舖與孔家無關,亦非家族成員或友人開設。對於會否另提訴訟告「樹記明利」侵權,他稱已交律師處理。
老店原舖位 亦開樹記
對於多間「樹記」開店,孔說:「一分分幾間,有乜可能唔分薄(生意)。」他沒計算實際生意損失,又稱一年前已交「樹記」商標申請,至今未完成。
入稟狀指出,「樹記腐竹」於1948年由孔樹創立,並於1974年購入汝州街236號舖位,主力賣枝竹、腐竹等豆品,多年來商譽甚好。法庭資料顯示,孔樹育有7名子女,原訴人孔祥佳排第四。孔樹於2001年去世,孔祥佳及其二哥孔祥基繼承父業,繼續於原址經營。惟原訴後來不滿二哥於汝州街開豆品店「百年荳府」,成功取得高院臨時禁制令,禁止「百年荳府」出售與「樹記腐竹」相同的豆品。由於兄弟不和,樹記腐竹最終在去年4月結業,原訴則於大埔另開豆品店「全駿記」。原訴一方強調,兩兄弟仍是生意伙伴,樹記商譽仍在。
舊舖2800萬賣前供應商
入稟狀續指出,「樹記食品」於去年4月30日突然申請將「樹記」商標註冊,原訴一方即反對。去年5月,「樹記食品」於汝州街261號、即「樹記腐竹」舊舖斜對面開業,今年11月又在觀塘開分店。原訴一方認為,「樹記食品」趁「樹記腐竹」結業後不久,以「樹記」之名在同一條街開新店,並出售類似產品,有如把「樹記」的名字用作欺詐用途。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樹記腐竹的舊舖原本由孔樹的7名子女同擁有,今年10月以2800萬元出售予「明利食品廠」的董事謝夏鳴。入稟狀透露,「明利食品廠」以往曾向樹記腐竹供應部分豆品。
【入稟編號:HCA27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