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男過路捱撞 飛彈10米命危
【明報專訊】上水新運路昨晨發生客貨車撞單車交通意外。一名男子踩單車沿行人輔助線過馬路期間,遭駛至客貨車猛撞至拋彈逾10米外,倒臥另一條行人輔助線重傷昏迷,由救護車送院命危;警方拘捕涉案客貨車男司機及調查車禍原因。
男事主姓鄒,26歲,車禍中頭部重傷昏迷,被送院接受逾12小時手術搶救後,需轉往深切治療部留醫,情G危殆。鄒的家人接報趕到醫院了解,憂心不已。
被捕客貨車司機姓張,45歲,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事後報稱頭暈不適,需送院治理。據張向警方表示,事發時行車燈號為綠色,但單車突然從行人路駛出,他因煞車不及撞倒對方。
司機稱綠燈 煞車不及
據悉,鄒熱愛運動,不時在facebook分享體育資訊,出入常以單車代步,有一名女朋友。消息稱,昨晨近7時,鄒踩茬璅恩b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行人輔助線過馬路時,疑未有留意交通情G便駛出,剛巧一輛客貨車沿新運路往上水駛至,張姓司機收掣不及下,應聲將鄒連人帶車撞倒,鄒被撞至飛彈逾10米外,跌落另一條行人輔助線上重傷昏迷,單車則被捲入車底;由於衝力奇猛,客貨車車頭嚴重凹陷,部分組件損珥葡獢A路上遺留約6米長煞車胎痕,途人見狀報警。傷者由救護車送院治理,警員到場調查,拘捕涉案司機及將客貨車扣查。
專家:駕駛者應以行人為先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即使案發時燈號為綠色,但駕駛者不應以為可以衝過去,應以行人為優先;因很多時有長者或小孩未必依循燈號過馬路,若車輛遇到上述情G時要停車,讓他們先過馬路。李提醒單車人士,在市區踩單車不應與車爭路,過馬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最好效法外國推車過路。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今次案件關鍵是傷者何時出現路中,雖然正值綠燈,但若司機一早見到有人過馬路,便應立即停車;如果傷者突然出現,令司機未能及時煞車,導致發生意外,司機或可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