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熱水淋傷妹 逃家7小時後自首
【明報專訊】東涌逸東h發生兄長以熱水淋妹傷人案。20歲青年昨凌晨因家庭瑣事與13歲胞妹爭執,其間情緒激動用熱水淋傷胞妹後逃去,父親帶女兒往醫院求診及報警;涉案兄長潛逃約7小時後,由母親陪同自首。
遇襲受傷女童姓陳,13歲,背、肩及手等位置灼傷,被送北大嶼山醫院治理後,需轉往瑪嘉烈醫院留醫,暫時情G穩定。被捕兄長20歲,涉嫌傷人,正被扣查。
兄疑不滿妹弄亂寓所爭執
現場為逸東h漁逸樓一單位,上址住有陳姓一家四口。據街坊稱,涉案被捕兄長在便利店工作,有精神病紀錄,不時聽到屋內傳出嘈吵聲。消息稱,昨凌晨2時許,當時兄長疑不滿胞妹弄亂寓所出言指摘,兄妹因而爭執,其間兄長突情緒激動用熱水潑向胞妹,胞妹全身多處被灼傷痛極呼救,兄長見闖禍奪門逃去;陳父被女兒呼救聲驚醒,隨即帶女兒到醫院求診及報警。直至昨晨9時許,兄長由母親陪同到警署自首助查。
皮膚科醫生:應立即}冷水降溫
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指出,被熱水灼燒傷可造成三級不同程度的燒傷,一級是表皮受傷,二級會起水\,三級則會傷及真皮,即使康復亦有可能留下疤痕,會導致關節受損或珖e等。而熱水造成的傷害則要視乎其溫度、分量,以及接觸皮膚時間,分量愈多、時間愈長,傷害愈嚴重。他建議若被熱水淋傷,應立即以冷水}洗患處降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