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與角度﹕創新科技局 是否必要?
【明報專訊】經過3年拉鋸,創新及科技局終於成功通過立法會財委會審議,將於11月20日正式成立。香港談發展資訊科技多年,但相比外國仍未有一套完整的創新和推動科技發展政策,今後會否隨創科局的成立而有突破?還是如立法會拉布的議員所講,此局只是「架H疊屋」?
事件背景
香港首任特首董建華治港藍圖其中一項是「產業多元化」,大力推動發展創新科技,2000年成立創新科技署,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他又提出數碼港計劃,原意是希望吸引科技巨頭公司租用辦公室,帶動香港資訊科技發展。不過在未經招標下,政府把數碼港的發展權批予李澤楷的公司,後來地皮的住宅部分建成豪宅,辦公室部分確有科技公司租用,但未對資訊科技有太大貢獻。
董建華於2005年「腳痛」下台,接任的特首曾蔭權2007年改組政府,把工商及科技局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合併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他於2009年提出「六大優勢產業」,包括創意產業及創新科技活動。根據立法會《香港的四大支柱及六大產業﹕回顧與展望》研究簡報,創新科技活動自2009年至2012年間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比一直處於0.7%。2012年香港研發開支總額佔本地生產總值僅0.73%,落後於新加坡(2.04%)、台灣(3.06%)、日本(3.35%)及韓國(4.36%)。
2012年,特首梁振英在競選政綱中提出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下稱創科局),不過爭議極大。遇上多次拉布一直未通過撥款成立。2015年第四度闖關最終獲通過,將於11月20日正式成立。
■評論節錄
◆行政長官梁振英:
創新科技能增香港競爭力
梁振英在通過創科局撥款建議後再重申,「創新及科技對提升香港競爭力非常重要,同時亦可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創新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香港不能繼續落後於競爭對手,因此需要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以提供專注的高層次領導,並在持份者之間更有力地執行政策統籌工作。」
˙解讀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全球資訊科技報告2015》,香港在全球143個經濟地區中,「網絡發展指數」(Network Readiness Index)排行14,比去年於148地區中排第8下滑。特首梁振英認為成立創科局能夠提高香港的競爭力,促進「官、產、學、研」合作,加速發展香港的創新、科技及相關的產業,支援科技基建及人力發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則認為運用科技以推動香港工業再發展,亦會是創新及科技局的工作目標之一。透過嶄新技術和新興工業的冒起,可以創造新職位,帶來更多就業機會。另外致力推廣和促進工商界和市民更廣泛使用資訊科技(包括感應器、大數據分析和物聯網技術)可提升營商效率和生活質素,以鞏固香港作為世界級數碼城市的地位。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議員葛珮帆:
善用科技改善市民生活
葛珮帆認為科技發展有潛力,善用科技能改善市民生活、提升各行各業營運效益、加強香港整體競爭力,香港須成立科技局制訂戰略科技政策。
香港電腦學會:
令香港在國際發揮關鍵角色
學會2015年1月發表聲明,表示樂意擔任領導的位置,帶領業界作出更多元、更蓬勃的發展,令香港資訊科技得以在國際及本地的發展上繼續發揮關鍵的角色。該會支持創新及科技局的成立,希望與政府一同為香港未來的資訊科技發展作出努力。
˙解讀
香港電腦學會及葛珮帆均認為資訊科技對香港經濟帶來巨大效益,對香港的長遠發展有利,因此支持成立創科局。與葛珮帆同為爭取科技局聯盟成員的資訊科技聯會前主席黃錦輝強調,政府在科研上的投資只維持在GDP的約0.7%,與以色列、韓國、日本、美國、台灣、新加坡及中國等經濟體比較,香港遠遠落後。韓國、日本、美國等地的創新及科技產業是國家經濟增長的核心動力之一。他認為「亡羊補牢,未為晚也」,希望香港急起直追,盡快開立新局。
爭取科技局聯盟發聲明表示「相信設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方向得到社會各界所認同。雖然對於具體新政策局的內容看法可能有些分歧,但是認為可以先建局後優化」。聯盟認為民意已經非常清晰,「期望香港不要因為政治角力,繼續蹉跎歲月,放棄香港發展的機遇,實現可持續發展」。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
科技局效用視乎實際運作
莫乃光支持成立創科局,但認為科技局的成效,視乎它做什活B找什洶H幫忙和如何做。他認為創造需求、改善科技教育、吸引人才和投資者、政府智能化、檢討局限創新的過時法規、資料透明化等都必須做。同時他憂慮政府再次搞基建、只成立中心和資助計劃而忽略其他配套。
˙解讀
莫乃光支持成立創科局,指出這是「業界多年來爭取的訴求,雖然不能期望有局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希望創科局針對過往政策不足之處加以推動,令本港創新科技能與世界接軌」,另外他希望新局長將新思維帶入政府和保持國際視野,突顯香港國際化的獨特優勢。他認為抱荓j烈的質疑甚至反對成立新局者是擔心特區政府用人唯親、只虓N與大陸『合作』而不是放眼世界,為本地IT界帶來更多機會。
莫乃光認為創科局要「有用」,必須要改善政府的政治效能感(political efficacy)。他接受網站Unwire訪問時認為,由於資訊科技需要大量的時間投入,官員必須要相信旗下開發科技產品人員,不斷「試驗、演進、聽(業界)意見」,並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予業界。他冀創科局在成立3個月內能清楚交代工作藍圖和時間表,尤其要確保各政策法例不落後於資訊科技發展,否則窒礙外國或初創公司在港發展。
他亦擔心會出現「外行人管內行人」的情G。2015年3月行政長官梁振英委任理大前副校長楊偉雄為創新及科技顧問及行會成員、改組後的創新及科技諮詢委員會主席,此舉被指繞過立法會。而該委員會成員名單中,有教育界如科大校長陳繁昌、中大校長沈祖堯;也包括科技園董事局主席羅范椒芬,不過業界專業團體「前線科技人員」成員、軟件工程師宋安來認為「真正屬於業界的人很少」。
◆「前線科技人員」黃浩華:
香港最需檢討科技政策
黃浩華於《明報》觀點版撰文,指「香港真正需要的不是創新及科技局,而是一個可以讓政府及公眾檢討科技政策的工具……長久以來科技政策屢戰屢敗,原因並不是因為創新及科技局成立的延誤,而是故步自封的思維令政策實行百上加斤。」
公民黨執委陳宇明:
港府政策未助發展
陳宇明在獨立媒體撰文〈注定失敗的創新及科技局〉指出,「所謂創新科技其實不一定與資訊科技有關……創新科技的意思就是投資在研究高科技以提升生產力,但現今香港似乎未有這種思維。香港不是沒有創新科技的人才及資源,而是政府並沒有開放政策以配合行業發展」。
˙解讀
黃浩華認為在沒有檢討下倉卒成立創新及科技局只會錯漏百出,得不償失。政府最急需要做的,是馬上對過去的科技政策詳細檢討及修正,造就有利科研發展的環境。
政策落後 數失先機
陳宇明以電動車MyCar和八達通為例,指出香港不是沒有相關的人才,但IT行業未得到重視是因為政府的政策和思維僵化。他以八達通為例指出,香港在電子貨幣上曾領先國際。八達通在1997年面世,取代了輔幣在公共交通工具中的地位,更發展至各行各業,但八達通公司卻要等至2000年4月才獲金融管理局簽發「接受存款公司」牌照,亦沒有繼續推廣其電子貨幣的技術。
因此,八達通2015年仍然停於97年的技術層面上,香港被國外爬頭。電動車MyCar在2004年的發展早期也未獲政府支持,2010年獲美國生產商入股設立生產線,而香港在2014年卻嘗試引入國產的電動巴士。
外國盛行科技產物 抵港變違法
事實上,本地法例被詬病落後於資訊科技發展,導致一些外國極盛行的資訊科技產物如電召車Uber、租房App Airbnb在香港落戶時,均涉違反本港法例。陳宇明認為資訊科技要得以發展,難單靠一個「創新及科技局」來改善問題,因為如MyCar要成功必牽涉運輸署、土木工程署、機電工程署等跨部門合作。創科局就必須要有政務司長般級數的官員統籌各部門,才能有效。他更認為「就算沒有創科局,只要政府部門能勇於開放政策,由市場及私人企業帶動發展,香港的創新科技也並非不能發展」。
◆香港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馬錦星:
發展應先解決人才荒
創新及科技局成立後,首要任務是解決本地科研人才不足,開拓土地只是次要。
˙解讀
本港科研人才不足、科研成本因租金成本太高等因素,都是發展資訊及科技的重大問題,窒礙創意產業的發展。香港科學園於2014年3月曾舉行招聘日推出400個職位,但部分職位一直乏人問津,反映缺乏人才嚴重。科技園行政總裁馬錦星說有外國公司考慮進駐科學園,但擔心聘請不到足夠人手,遲遲未能決定是否落戶本港。他認為本港科研人才不足有「先天」因素,「香港人口只有700多萬,訓練出來的人才有限,當中不少去了其他行業,令投身科研的人更少」。他認為創新及科技局成立後,首要任務是解決本地科研人才不足,例如輸入人才。
港應善用優勢包裝
馬錦星認為創新及科技局有助港府制訂有利科研發展的政策,但要認清楚方向,了解香港發展科技產業有何不足。他深信人才及科技對現代化經濟體系最重要,而香港最強的優勢是基建,「互聯網寬頻充足,通訊發展成熟」,若要更上一層樓,就應仿效鄰近國家做法,如韓國擅長利用科技包裝韓式文化並推廣至全世界,「香港30年前亦好有自己特色,但近年就差了些」,科學園培育新晉科技公司時,亦強調「開發硬件之餘,亦應思考如何加入香港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