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代表水務署長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昨在庭上反擊房委會的論據,又質疑房委會作為業主角色,有責任向監督機構水務署提供足夠資料,以確保食水符合安全標準。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以他記憶所及,過去涉及政府部門之間在法庭上的反駁,已追溯至公屋短樁及新機場大混亂事件,指是較罕見。 湯家驊指出,由於今次聆訊是安排房委會官員先作供,作為同樣涉事的水務署,若發現到有供辭對自己不利,有需要藉茈N表律師盤問時指出,「如果證供有出入,法庭必須有所取捨,因此若發現有供辭有矛盾,而你當時未有提出盤問,輪到你作供時,法官就會質疑他為何當初不盤問」,相信昨日的盤問是為之後水務署作供時作鋪墊。 另外,由於需要與專家跟進調查研訊的工作,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下周一的聆訊,將只會處理兩名被傳召出席聆訊的證人,包括三判公司恆利東主蕭健煌及永興東主莫海光的事宜。故委員會於下周一及周二不會聽取任何證人作供,直至下周三恢復聆訊。由於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昨日已完成作供,屆時將傳召房屋署總建築師嚴汝洲作供。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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