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盛品儒」亞視誹謗 王維基指影響不獲發牌
【明報專訊】時任亞視執董盛品儒3年前指王維基在出任亞視行政總裁期間偷取亞視機密文件,並於一年後向政府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王指有關言論誹謗,興訟控告盛及亞視,案件昨在高院開審。王一方指出,盛發表上述言論後,通訊局要求王解釋,後來王被政府拒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王認為政府決定必然受盛的說話影響。王將於本周五出庭作供。
盛求和 王要亞視一併商討
盛品儒昨沒有律師代表,自行出庭,亞視則沒有任何代表出庭。昨晨開庭前,盛作最後努力希望與王維基達成和解,但盛透露,王一方要求他與亞視一併商討和解,然而盛已非亞視管理層,亞視對本訴訟亦未有表態,終未能和解。盛表示仍會在案件押後期間盡力尋求和解。
代表王維基的大律師在開案陳辭指出,盛品儒先後於2012年11月24日及26日,在接受記者訪問及記者會中透露,王維基出任亞視行政總裁期間(即2008年12月4至17日),帶同5名助理及秘書,影印及取走大量機密文件,更指王「連影印機都影壞埋」,之後一箱箱搬走,反映王違反職責及有操守問題。
盛又向記者說,有關文件是亞視的財務數據,又指王「隔一陣就去申請免費電視牌」。亞視更曾為此報警。
王指通訊局曾促解釋「盜機密」
王一方在庭上播出有關片段。其大律師指出,通訊局等在盛公開發表上述言論後,曾要求王解釋盛的說法,王透過律師回應。2009年王申請免費電視牌照,至2013年被拒絕發牌,王一方認為,當時政府指拒絕發牌原因包括公眾看法及「最近的事件」,由於不久前發生通訊局去信要求王解釋盛說法一事,王一方相信政府的決定必然受到盛的說話所影響。
王一方續稱,早前被告有律師代表,並以有關言論有據可依(justification)及屬公允評論(fair comment)作抗辯。王一方昨傳召王維基5名女助理出庭作供,不過沒有律師代表的盛沒有向她們盤問。盛後來在庭外表示,這是為了表達和解的誠意。由於王維基現時不在港,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屆時王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A22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