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艇撞船屋1死5傷 被告刑事疏忽罪成
【明報專訊】逾五年前於蘇斯禾湖(Shuswap Lake)上快艇撞向船屋,造成一人死亡和最少五人受傷的男被告,昨日被判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及刑事疏忽造成人身傷害的罪名成立。
事故在2010年7月3日晚上發生,被告賴因布雷赫特(Leon Reinbrecht)所駕駛的快艇撞向一船屋,操作船屋的布朗(Ken Brown)當場死亡。
被告當晚載茈L的年輕兒子和兒子的女友,剛從附近一海灣觀賞完煙花。有多名目擊者作供指出,在事發前一刻,其快艇在繁忙的湖面上高速行駛。
法官認為,事發當晚的環境本來已有危險,而被告的行為被定為「高度魯莽,明顯存在預期會造成中度和嚴重傷害的危險。」
布朗的姐妹Patty Oliver於庭外指出,她如釋重負,「我們所有人在心堻ㄙ器D他是有罪,這不是故意的,這只是愚蠢。」
她並指親友和家人,以及仍在康復的人都希望被告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過,昨日的結果未必是最終的裁決,因辯方律師已向法庭提出違憲申請,指訟訴被不合理地拖延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