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區選舞弊 侍應准保釋
【明報專訊】男侍應涉嫌在今年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以超過55萬元誘使4人在某個指定選區中參選,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5項「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1月20日再訊,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其間獲准以3000元保釋候訊。
涉給55萬誘4人參選
報稱侍應的被告鄭永健(31歲)昨日在沒有代表律師下出庭應訊,控方不反對其保釋,裁判官就保釋條件查問被告,包括被告選擇報到的警署時,鄭一度稱「我唔知道邊度有警署」。當裁判官問鄭可否每周一、三及五到警署報到時,鄭反問﹕「係唔係一定要M家答?」裁判官隨即回應,「你唔鍾意可以唔申請(保釋),入番去,8個星期後再見」。
裁判官表示,希望鄭了解自身與裁判官「位置」上的分別。鄭最終獲准以3000元保釋,其間不准騷擾證人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唔好影到我咁落泊」
鄭昨在羈留室獲釋後,主動與記者聊天,表現緊張,不時查問在場傳媒數目,其後又說﹕「我淨係希望唔好影到我咁落泊。我現時鷸acebook相,閒閒地都有三四百個like。」
控罪指鄭永健涉嫌於今年7月8日至18日,兩度向黃學禮提供共40萬元,誘使黃使另一名第三者及黃本人參選某個指定選區;另在今年7月12日、8月10日與8月17日,鄭涉嫌分別向曾家霖及王進洋提供一筆沒指明金額的佣金,及向梁頌恆提供15萬元,以誘使3人促使另一名第三者參選某個指定選區。
【案件編號:ESCC3162/15】